民政局离婚流程?
1. 申请 :
双方需携带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(或结婚档案)以及离婚协议书(可带可不带),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请。
2. 受理 :
材料初审无误后,民政局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。
3. 冷静期 (30天):
从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的第二天开始计算30天,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4. 审查 (30天):
冷静期结束后,双方需再次携带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、离婚协议书以及2张2寸近期单人半身免冠同版彩色证件照片,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
5. 登记(发证) :
婚姻登记机关按照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》予以登记,并发放离婚证。
请注意,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协商一致,并明确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、债务处理等事宜。此外,离婚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,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了解具体细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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